【案情简介】
该案是由某省某法院委托涉及财产继承纠纷的一件亲子鉴定案件。被检父亲已去世很久,在法院委托亲子鉴定时,能够获取的被检父亲的检材只有该父亲在医院留下的病理切片。经过反复提取检测,最终确定了被检父亲与被检孩子的亲子关系。
【鉴定过程】
(1)应用某DNA提取试剂盒对被检孩子血样及三份病理组织切片进行DNA提取。
(2)按照GB/T 37223—2018《亲权鉴定技术规范》进行检测。应用STRtyper-21G Plus复合扩增系统进行DNA扩增,扩增产物在ABI3500型遗传分析仪上进行DNA电泳,结果经GeneMapperID-X软件判读后,得到各基因座的基因型。
【分析说明】
D3S1358 等20个STR基因座均为人类的遗传标记,遵循孟德尔遗传定律,联合应用可进行亲权鉴定,其累积非父排除概率大于0.9999。
根据检验结果分析,所提取的病理组织切片所属个体在所检测的各基因座的基因型均符合作为被检孩子亲生父亲的遗传基因条件;经计算,累积亲权指数为67475770.2857。
【鉴定意见】
依据现有资料和DNA分析结果,支持所提取的病理组织切片所属个体为被检孩子的生物学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