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解读】司法部明确:如损伤与伤残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鉴定机构不评定致残等级
【新标解读】司法部明确:如损伤与伤残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鉴定机构不评定致残等级

【新标解读】司法部明确:如损伤与伤残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鉴定机构不评定致残等级

2021-12-27 10:55:40

为规范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加强对全国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指导,近日,司法部发布《关于发布实施<司法鉴定标准化工作指南>等35项行业标准的公告》。


包括《人身损害与疾病因果关系判定指南》(SF/T 0095-2021),《人身损害与疾病因果关系判定指南》(SF/T 0095-2021)在内的行业标准对鉴定实务有了更多的指导意见。


明确: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中的因果关系判定时,如果损伤与残疾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则只说明因果关系,不评定致残等级。



附:《人身损害与疾病因果关系判定指南》(SF/T 0095-2021)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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