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司法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收费项目
和收费标准的通告
(2018年9月28日)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司法鉴定当事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司法鉴定收费,是指经省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在诉讼活动中依法接受委托,运用科学技术或专门知识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由司法鉴定机构向当事人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
二、司法鉴定收费应遵循依法、合理、诚信、公开的原则,具体收费按照国家和我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司法鉴定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具体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本通告规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上限标准。司法鉴定机构应根据工作量大小、难易程度、风险高低、当事人承受能力、案件涉案金额等实际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合理收费;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经省司法行政机关审核许可、暂未列入附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司法鉴定机构与当事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四、司法鉴定机构应按照《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服[2015]118号)的有关规定,于每年4月底前将单位基本情况、收费标准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状况等相关资料报送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严格落实收费单位情况报告制度。
五、司法鉴定机构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按规定在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示司法鉴定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12358价格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实行阳光收费,自觉接受价格、审计、税务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来源弘德网]
六、本通告自2018年10月15日起执行,《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重新规范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服[2016[280号)同时废止。
附件:福建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
福建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
一、法医类
(一)法医病理鉴定项目(11项)
序号 | 项 目 | 单位 | 收费 标准(元) | 释 义 及 备 注 |
1 | 早期尸表检验 | 具 | 500 | 对死亡24小时(含24小时)以内的尸体进行法医学尸体外表检验。含照相、录像。 |
2 | 晚期尸表检验 | 具 | 1200 | 对死亡24小时以上的尸体进行法医学尸体外表检验。含照相、录像。 |
3 | 早期尸体常规解剖 | 具 | 2500 | 对死亡24小时以内(含24小时)的尸体进行常规法医学尸体解剖检验。尸体常规解剖的主要内容包括尸表检验,颅腔、胸腔、腹腔剖验,根据案件需要提取常规毒化检材等。含照相、录像。 |
4 | 晚期尸体常规解剖 | 具 | 4500 | 对死亡24小时以上的尸体进行常规法医学尸体解剖检验。尸体常规解剖的主要内容包括尸表检验,颅腔、胸腔、腹腔剖验,根据案件需要提取常规毒化检材等。含照相、录像。 |
5 | 特殊尸体解剖 | 具 | 6000 | 对特殊尸体进行法医学尸体解剖检验。特殊尸体包括高度腐败尸体、烈性传染病尸体、尸体发掘、碎尸等。含照相、录像。 |
6 | 硅藻检查 | 例 | 700 | 对尸体的肺、肝、肾、长骨及牙齿等器官组织进行硅藻检查。含照相、录像。一具尸体的一种器官组织(肺、肝、肾、长骨及牙齿等)为一例。含照相、录像。 |
7 | 法医现场勘查 | 例 | 1000 | 法医到案件现场进行勘查。 |
8 | 死亡原因分析 | 例 | 2000 | 运用法医学的理论知识和技术,综合分析尸表检查、尸体剖验、组织切片观察、毒物分析等检查结果,结合书证审查,确定死亡原因;或仅依靠对尸检照片、尸检记录、病史等资料的书证审查,推测或判断死亡原因。 |
9 | 死亡方式判断 | 例 | 1500 | 运用法医学的理论知识和技术,综合分析尸表检查、尸体剖验、组织切片观察、毒物分析等检查结果,根据现场勘查和案情调查,结合书证审查,判定致死方式。 |
10 | 致伤物推断与认定 | 例 | 1000 | 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知识和技术,分析损伤的形态特征及成伤机制,综合现场勘查、尸体检验结果,损伤和可疑致伤物上附着物的理化检验结果、DNA同一认定结果等,认定致死伤物体。 |
11 | 生前伤死后伤鉴别 | 例 | 1000 | 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知识和技术,综合分析现场勘查、尸体检验结果、组织切片检查结果等,鉴别死者损伤是生前还是死后形成。 |
(二)法医临床鉴定项目(9项)
序号 | 项 目 | 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释 义 及 备 注 |
1 | 损伤程度鉴定 | 例 | 700 | 鉴定人体损伤的程度,即伤情评定(不包括精神损伤程度鉴定)。仅对体表损伤程度进行鉴定的,应减收50%的费用。 |
2 | 伤残程度评定 | 例 | 1000 | 评定因人体损伤导致的残疾程度(不包括精神伤残程度评定)。 |
3 | 伤病关系鉴定 | 例 | 1200 | 评定损伤与疾病的因果关系及其程度,或损伤与疾病在人身损害后果中的原因力大小(精神科除外)。 |
4 | 劳动能力鉴定 | 例 | 800 | 评定被鉴定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精神科除外)。 |
5 | 活体年龄鉴定 | 例 | 800 | 评测被鉴定人的骨龄或生理年龄。 |
6 | 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 | 例 | 800 | 推断导致人身伤害的物体种类、特征,推断致伤方式(包括交通事故中被鉴定人的致伤方式),作致伤物同一认定。 |
7 | 后续治疗项目和时限评定 | 例 | 800 | 评定被鉴定人伤病(精神科除外)治疗终结后,所需的继续治疗、再次手术、康复、使用临床辅助器具(包括更换周期)等合理的后续治疗项目及时限。 |
8 | 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 例 | 800 | 评定被鉴定人因伤、病(精神科除外)是否存在护理依赖及其程度。 |
9 | 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 | 例 | 800 | 评定被鉴定人因伤、病(精神科除外)产生的误工、营养、护理的时间,即“三期”评定。评定“三期”中的任何一项、二项或三项,均按照同一标准收取一笔费用。 |
(三)法医精神病鉴定项目(11项)
序号 | 项 目 | 单位 | 收费 标准(元) | 释 义 及 备 注 |
1 | 精神状态鉴定 | 例 | 900 | 判定被鉴定人在特定时间或时期的精神状态,包括智能障碍、精神疾病诊断及严重程度评定。 |
2 | 刑事责任能力评定 | 例 | 1500 | 评定行为人在实施刑法所规定的犯罪行为时的实质性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 |
3 | 受审能力评定 | 例 | 1000 | 评定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是否具有:理解自己面临的诉讼及其可能带来的后果的能力;认识诉讼程序及自身权利的能力;与辩护人配合进行合理辩护的能力。 |
4 | 服刑能力评定 | 例 | 1200 | 评定服刑人员目前是否具有:对自己所承受刑罚的性质、意义和目的的认识能力,对自己的身份和出路的认识能力,对自己当前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的适应能力。 |
5 | 性自我防卫能力评定 | 例 | 1000 | 评定受害人在遭受性侵害时对性侵害的辨认和自我控制能力。 |
6 | 诉讼能力评定 | 例 | 1000 | 评定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或行政诉讼活动中,是否理解自己在诉讼活动中的地位、权力和诉讼过程的意义,是否具有亲自进行诉讼活动,独立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的能力。 |
7 | 民事行为能力评定 | 例 | 1200 | 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是否能够辨认自己的民事权利和义务,是否能够作出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否能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8 | 精神损伤程度评定 | 例 | 1500 | 评定被鉴定人的精神损伤程度(伤情评定)。-[来源弘德网] |
9 | 精神伤残程度评定 | 例 | 1500 | 评定被鉴定人因精神损伤导致的残疾程度。 |
10 | 精神障碍因果关系鉴定 | 例 | 1500 | 评定损伤与精神障碍间的因果关系,或损伤与精神障碍在人身损害后果中的原因力大小。 |
11 | 精神障碍医学鉴定 | 例 | 1500 | 评价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是否符合非自愿住院治疗的标准。适用于《精神卫生法》第32条规定的程序。 |
(四)法医物证鉴定项目(4项)
序号 | 项 目 | 单位 | 收费 标准(元) | 释 义 及 备 注 |
1 | 人类血斑、精斑种属试验 | 样本 | 150 | 确认可疑斑痕是否为人血或是否含有人血;确定可疑斑痕是否为人类精液斑,包括确认混合斑中是否含有人类精液。 |
2 | 常染色体STR检验—— 个体识别 | 样本 | 1000 | 对于每个样本的检验应不少于15个基因座。利用常染色体DNA的STR(短串联重复序列)检测技术,对生物检材和比对样本进行检测,以确定是否来源于同一个个体。每增加1份比对样本,加收50%的费用。以骨骼、牙齿、指甲、精斑、精液等特殊检材作为样本的,加收50%的费用。 |
3 | 常染色体STR检验—— 三联体亲子鉴定 | 样本 | 800 | 对于每个样本的检验应不少于15个基因座。利用常染色体DNA的STR(短串联重复序列)检测技术,对男子、女子及孩子进行检测分析,以确定男子是否为孩子的生父和(或)女子是否为孩子的生母。以骨骼、牙齿、指甲、精斑、精液等特殊检材作为样本的,加收50%的费用。 |
4 | 常染色体STR检验—— 二联体亲子鉴定 | 样本 | 1500 | 对于每个样本的检验应不少于15个基因座。在生父或生母一方不参与的情况下,利用常染色体DNA的STR(短串联重复序列)检测技术,以确定被检测男子(女子)是否为孩子的生父(生母)。以骨骼、牙齿、指甲、精斑、精液等特殊检材作为样本的,加收50%的费用。 |
(五)法医毒物鉴定项目(4项)
序号 | 项 目 | 单位 | 收费 标准(元) | 释 义 及 备 注 |
1 | 人体体液中乙醇定性定量分析 | 样本 | 450 | 检测人体体液中是否含有乙醇,测定人体体液中的乙醇浓度。 |
2 | 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饱和度检测 | 样本 | 300 | 测定血液中的碳氧血红蛋白的饱和度。 |
3 | 人体体液中毒品定性分析 | 样本/类目标物 | 500 | 检测人体体液中是否含有某一种类的毒品或其代谢物。对同一检材进行多类目标物的筛查,加收50%的费用。如进行定量分析,加收50%的费用。 |
4 | 毒品、毒(药)物定性分析 | 样本/类目标物 | 700 | 测定样品中的毒品、毒(药)物成分。对同一检材进行多类目标物的筛查,加收50%的费用。进行定量分析,加收50%的费用。 |
(六)医疗损害鉴定项目(3项)
序号 | 项 目 | 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释 义 及 备 注 |
1 | 医疗损害后果评定 | 例 | 2000 | 评定诊疗活动对患者造成的损害后果。 |
2 | 医疗过错评定 | 例 | 3500 | 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过错。 |
3 | 医疗过错与损害的因果关系评定 | 例 | 4000 | 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与患者的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判断原因力大小。 |
二、物证类
(七)文书物证鉴定项目(5项)
序号 | 项 目 | 单位 | 收费 标准(元) | 释 义 及 备 注 | |
1 | 笔迹鉴定 | 检材·项 | 2500 | 确定检材笔迹的形成方式,并比对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是否为同一人书写。此处检材笔迹是指需要进行鉴定的可疑笔迹。 | 一、涉及财产的单个检材文书物证鉴定,标的额不超过100万元(含)的,按表列标准执行;标的额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1%收取;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4%收取;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部分, |
2 | 印章印文鉴定 | 检材·项 | 2500 | 判断检材上的印文是否通过印章直接盖印形成,并比对检材印文与样本印文是否为同一枚印章盖印。-[来源弘德网] | |
3 | 印刷文件同一性、同源性鉴定 | 检材·项 | 2500 | 在判断检材文件是通过何种办公机具或印刷机具制作的基础上,判断检材文件自身的不同部分,或判断检材文件与比对样本,是否为同一台机具制作。 | 按照0.2%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文书物证司法鉴定单个检材最高收费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
二、涉及财产的多个检材文书物证鉴定,从第二个检材开始按不超过表列标准50%进行收费。 三、标的额为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 |
4 | 变造文件鉴定 | 检材·项 | 1200 | 鉴定检材文件是否存在人为添改、刮擦、消褪、掩盖、换页等情况。 | |
5 | 朱墨时序鉴定 | 检材·项 | 2500 | 判断有交叉的印文与印文、印文与文字、文字与文字形成的先后顺序。 |
(八)痕迹物证鉴定项目(8项)
序号 | 项 目 | 单位 | 收费 标准(元) | 释 义 及 备 注 |
1 | 手印同一认定 | 检材·项 | 2500 | 判断检材上的手印与比对样本是否属于同一人。手印包括指印、掌印和其它手部皮肤纹印。 涉及财产案件,其收费办法参照“(七)文书物证鉴定项目”释义及备注栏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
2 | 足迹鉴定 | 枚 | 600 | 对足迹进行分析,推断行为人特征;认定检材足迹与样本足迹是否属于同一人。 |
3 | 工具痕迹鉴定 | 个 | 800 | 对工具遗留的痕迹进行分析,作种属认定即判断痕迹由何种工具形成,或作同一认定即判断痕迹是否由某一特定工具形成。 |
4 | 弹头弹壳痕迹鉴定 | 个 | 800 | 对弹头弹壳上的痕迹进行检验,以判明、区分弹种、枪种,认定发射枪支。 |
5 | 枪支性能及致伤力鉴定 | 支 | 900 | 检验、鉴定枪支的性能及其致伤力 |
6 | 弹道分析鉴定 | 例 | 900 | 分析射击弹道,推断射击方向、角度、弹着点、飞行路线、距离等。 |
7 | 车辆轮迹鉴定 | 个 | 1200 | 对以车辆轮胎和轮辋等车轮组成部件为造痕客体在不同承痕客体上形成的印迹进行检验、分析,对轮胎痕迹作种属认定或同一认定,推断车辆轮胎损坏原因及其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关系,利用制动拖印推断车辆行驶速度,认定车辆碰撞点,鉴定车辆行驶状态,或作出其他推断、判断。 |
8 | 车辆痕迹鉴定 | 辆 | 1500 | 对以车辆为造痕客体在不同承痕客体上形成的印迹以及其他造痕客体在车辆上遗留的痕迹进行检验、分析,判断车辆品牌、类型,判断车辆是否发生过碰撞,判断车辆具体碰撞部位,判断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及其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关系,推断道路交通事故参与者的交通行为方式(如驾乘关系、骑行或者推行、行人姿态等),或作出其他推断、判断。 |
(九)微量物证鉴定项目(2项)
序号 | 项 目 | 单位 | 收费 标准(元) | 释 义 及 备 注 |
1 | 微量物证鉴定 | 例 | 300—1500 | 使用立体显微镜、偏振光显微镜等对样品进行物理形貌观察、取样及初步检验,并利用分光光度计、色谱仪、质谱仪等仪器设备对样品进行检验,进行定性、定量分析。 |
2 | 检验结果的综合分析 | 例 | 900 | 综合分析、评判检验结果,作出结论。对多种方法检验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其过程较为复杂的,加收50%费用。-[来源弘德网] |
三、声像资料及电子数据
(十)声像资料鉴定项目(15项)
序号 | 项 目 | 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释 义 及 备 注 |
1 | 录音资料中语音同一认定 | 对 | 2500 | 判断检材录音资料中的语音和样本语音是否为同一人所说。对同一检材,每增加比对样本1人,加收50%的费用。 |
2 | 录音内容辨听 | 20分钟 | 1500 | 辨听录音资料,书面整理录音资料所反映的内容。一段录音不足20分钟的,按20分钟计。 |
3 | 录音资料的真实性鉴定 | 20分钟 | 2500 | 即录音资料剪辑鉴定,检验、判断录音资料的连续性、完整性,以确定其是否经过后期剪辑等加工处理。一段录音不足20分钟的,按20分钟计。 |
4 | 录音资料的降噪及信号增强 | 20分钟 | 2000 | 降低或清除噪声,提高目标声音信号强度。一段录音不足20分钟的,按20分钟计。 |
5 | 视频资料中人像同一认定 | 对 | 2500 | 判断检材视频资料中的人像和样本人像是否为同一人。对同一检材,每增加1人作为比对样本,加收50%的费用。 |
6 | 视频资料中物品同一认定 | 件 | 2500 | 判断检材视频资料中的物品和样本物品是否为同一物品。对同一检材,每增加1件物品作为比对样本,加收50%的费用。 |
7 | 视频资料的真实性鉴定 | 20分钟 | 2000 | 即视频资料剪辑鉴定,检验、判断视频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以确定其是否经过后期剪辑等加工处理。一段视频资料不足20分钟的,按20分钟计。 |
8 | 视频资料的模糊图像处理 | 20分钟 | 2500 | 对视频资料中的图像进行增强、校正、去模糊等处理,突出、复原需要的画面,提高视觉效果。一段视频资料不足20分钟的,按20分钟计。 |
9 | 视频资料中车速鉴定 | 辆 | 1800 | 基于视频资料中的车辆图像,计算目标车辆在某时段(时点)的行驶速度。 |
10 | 图片资料中人像同一认定 | 对 | 2000 | 判断检材图片资料中的人像和样本人像是否为同一人。对同一检材,每增加1人作为比对样本,加收50%的费用。此处“图片”仅指由照相形成的图像。 |
11 | 图片资料中物品同一认定 | 对 | 2000 | 判断检材图片资料中的物品和样本物品是否为同一物品。对同一检材,每增加1件物品作为比对样本,加收50%的费用。此处“图片”仅指由照相形成的图像。 |
12 | 图片资料的真实性鉴定 | 张 | 2000 | 检验、判断对图片(含数字图片和非数字图片)资料的完整性,以确定其是否经过后期剪辑等加工处理。 |
13 | 数字图片资料的原始性鉴定 | 张 | 2000 | 检验数字图片资料自身固有的原始特性,判断其是否符合原始记载的特征。-[来源弘德网] |
14 | 图片资料的模糊图像处理 | 张 | 1500 | 对照相记载的图像进行增强、校正、去模糊等处理,突出、复原需要的画面,提高视觉效果。 |
15 | 图片资料的同源性鉴定 | 两份 | 1500 | 判断两份图片资料记载的人、车辆、物品等形象是否源自于同一次的记录。每增加1份比对资料,加收50%的费用。 |
(十一)电子数据鉴定项目(5项)
序号 | 项 目 | 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释 义 及 备 注 |
1 | 电子数据搜索、提取 | 1GB | 12 | 对存储介质中的电子数据进行搜索、提取。 |
2 | 电子数据恢复 | 1GB | 15 | 恢复被删除或无法直接读取的电子数据(不含数据库)。 |
3 | 手机机身数据获取 | 个 | 1000 | 提取手机机身存储的数据。 |
4 | 密码破解 | 个 | 1500 | 破解电子密码,获取加密数据。 |
5 | 文件一致性鉴定 | 对 | 800 | 检验、判断两个文件是否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