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2—第二届“弘德网杯" 全国司法院校司法鉴定职业技能邀请赛赛项规程发布
第二届“弘德网杯”全国司法职业院校司法鉴定技能邀请赛-赛项规程下载
一、赛事名称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与弘德网法庭科学技能测试中心 FSSTC 拟在2024年10月11日-12日共同举办第二届“弘德网杯”全国司法院校司法鉴定技能邀请赛。
二、竞赛目标
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精神,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机制改革,加强全国司法院校教育教学的经验交流,提高司法鉴定领域的办学水平,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检验专业教学效果。
三、竞赛内容
本届技能竞赛主要考查参赛选手基础知识的运用及实践操作能力,竞赛内容涉及笔迹鉴定、印章印文鉴定、指印鉴定3个项目。
本赛项将提供竞赛材料的扫描件、委托鉴定事项及相关信息,各参赛队伍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检验,根据每个项目的测试要求制作并提交相关测试作业,必要时可提供相关检验数据或其它佐证资料。考查的要点包含相关图表制作,鉴定意见的分析论证,司法鉴定意见书的编写制作等内容。
赛事项目、比赛时长及分值配比如下表。
项 目 | 主要内容 | 比赛时长 | 分值 | |
项目一 | 手印鉴定技术 | 考核分析研判指印、寻找发现细节特征 的能力 | 240分钟 | 30% |
项目二 | 印章印文鉴定技术 | 考核分析检验印章印文,采用特征 比对法、重叠比对法、画线比对法制作检验图表的能力 | 30% | |
项目三 | 笔迹鉴定技术 | 考核依照技术标准规范进行笔迹检验, 制作笔迹鉴定图表和鉴定意见书的能力 | 40% |
四、竞赛方式
(一)参赛形式
每支参赛队伍应由3名学生组成团队,并配备2名专业指导教师。每所学校限报2支队伍,并设领队1人。
(二)参赛方式
各单位相关专业组织学生组队并分配指导教师,经内部选拔,择优推荐报名参加最终本次竞赛。
(三)报名登记
请各校在2024年9月25日前填报参加本次大赛的人员信息 参赛人员填报表https://form.ihongde.com/index?preview=1&code=aWC4xBXTEn
五、竞赛流程
(一) 日程安排
比赛限定在1天内进行,比赛场次为1场,赛项竞赛持续时间为4小时,时间为竞赛日上午08:30-12:30,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时间 | 项目 | 地点 | 参加人员 | |
10月11日 | 14:00前 | 专家报到 | 华美达酒店 | 工作人员 |
10月11日 | 09:00-21:00 | 参赛队全天报到安排住宿,领取资料 | 华美达酒店 | 工作人员、参赛队 |
10:00-12:00 | 裁判培训 | 华美达酒店 | 裁判、工作人员 | |
14:30-15:00 | 入场 | 华美达酒店 | 全体参赛人员 | |
15:00-16:00 | 开幕式 | |||
16:00-16:30 | 领队会 | 会议室 | 领队、裁判长 | |
16:00-16:30 | 专家碰头会 | 会议室 | 专家 | |
16:30-17:00 | 参观赛场 | 警体馆 | 领队 | |
17:00 | 检查封闭赛场 | 警体馆 | 裁判长、监督组 | |
10月12日 | 7:00 | 裁判进场 | 警体馆 | 裁判组 |
7:15 | 选手检录完成 | 警体馆 | 裁判组、参赛队 | |
7:15-7:30 | 选手抽签 确定参赛编号 | 警体馆 | 参赛选手、加密裁判 | |
7:30-7:45 | 参赛代表队就位裁判长宣读比赛纪律 | 警体馆 | 参赛选手、现场裁判 | |
7:45-8:00 | 选手检查比赛环境填写环境确认单 | 警体馆 | 参赛选手、现场裁判 | |
8:00-8:30 | 现场裁判发放赛题 | 警体馆 | 参赛选手、现场裁判 | |
8:30-12:30 | 比赛 | 警体馆 | 参赛选手、现场裁判 | |
13:00-16:00 | 竞赛评分 成绩汇总 | 华美达酒店(小) | 解密裁判、评分裁判、裁判长、专家、监督 | |
14:30-15:30 | 自由交流 | 华美达酒店(大) | 全体参赛人员 弘德网 | |
15:30-16:00 | 新技术宣讲 | 华美达酒店(大) | ||
16:00-17:30 | 专家点评 | 华美达酒店(小) | 领导、巡视员、裁判、各参队、专家组 | |
17:30 | 闭幕式 | 华美达酒店(大) |
六、竞赛规则
(一)竞赛报名
1.各院校按照竞赛组委会规定的报名要求报名参赛。
2.参赛对象为相关专业在校生。
3.不得跨校组队,同一学校报名参赛队不超过2支。
(二)熟悉赛场
1.各参赛队统一有序的熟悉场地,熟悉场地时限定在指定区域,不允许进入比赛区。
2.熟悉场地时严禁与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交流,不发表没有根据以及有损竞赛整体形象的言论。
(三)入场规则
1.参赛选手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赛场检录区集合。
2.裁判将对各参赛选手的身份进行核对。参赛选手须提供参赛证、身份证、经学校注册的学生证,证件上的姓名、年龄、相貌特征应与参赛证一致。
3.裁判检验参赛选手的工具、量具及书写物品,不允许携带任何通讯及存储设备、纸质材料等物品,检查合格后进入赛场抽签区。
(四)赛场规则
1.选手进入赛场后,必须听从现场裁判的统一布置和指挥。
2.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并接受现场裁判和技术人员的监督和警示。
(五)离场规则
1.比赛结束信号给出,由裁判长宣布终止比赛。
2.裁判长宣布终止比赛时,选手应停止竞赛任务的操作。
3.裁判长宣布离场时,现场裁判指挥选手统一离开赛场。
(六)成绩评定与管理规则
成绩管理机构由裁判组、监督组和仲裁组组成。裁判由第三方邀请参与,监督组和仲裁组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指派。
1.裁判组全面负责赛项的评分审核、处理比赛中出现的争议问题等工作。
2.裁判员根据比赛需要分为检录裁判、加密裁判、现场裁判和评分裁判。
检录裁判:负责对参赛队伍(选手)进行点名登记、身份核对等工作(检录裁判可由承办校的工作人员来承担,但需要接受监督组的监督)。
3.监督组对裁判组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对竞赛成绩抽检复核。
4.仲裁组负责接受由参赛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七、技术规范
(一)参赛队在实施竞赛项目中要求遵循如下规范
序号 | 标准号 | 中文标准名称 |
1 | GB/T 37231-2018 | 《印章印文鉴定技术规范》 |
2 | GB/T 37234-2018 | 《文件鉴定通用规范》 |
3 | GB/T 37239-2018 | 《笔迹鉴定技术规范》 |
4 | GB/T 37238-2018 | 《篡改(污损)文件鉴定技术规范》 |
5 | SF/T0142 -2023 | 《文件上可见指印鉴定技术规范》 |
6 | SF/T0141-2023 | 《文件上可见指印一次性捺印鉴定技术规范》 |
7 | SF/T0102 -2021 | 《文件上可见指印形成过程鉴定技术规范》 |
八、技术环境
(一)竞赛环境(待定)
每个竞赛工位配备220V电源,工位内的电缆线应符合安全要求。每个竞赛工位标明工位号,并配备竞赛平台和技术工作要求的软、硬件。
(二)技术平台
(1)软件环境
序号 | 软件名称 | 软件版本 |
1 | Windows 11 | X64 及以上版本 |
2 | WPS | 2023更新版 |
3 | Photoshop | CS6 |
(2)硬件环境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 |
1 | PC | 3台/组 | 物理内存≥16GB ,CPU 8 核,CPU 主频≥3.5G。 |
九、赛项安全
赛项安全是技能竞赛一切工作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是赛项筹 备和运行工作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竞赛期 间参赛选手、指导教师、裁判员、工作人员及观众的人身安全。
(一)比赛环境
在赛前组织专人对比赛现场、住宿场所和交通保障进行考察,并对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赛场的布置,赛场内的器材、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承办单位应提供保证应急预案实施的条件。对于比赛内容涉及大用电量、易发生火灾等情况的赛项,必须明确制度和预案,并配备急救人员与设施。
(二)生活条件
比赛期间,承办单位须统一安排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食宿(食宿费自理),保障比赛期间选手、指导教师和裁判员、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各赛项的安全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和人身自由。
(三)参赛队责任
各学校组织参赛队时,须安排除参赛选手、指导教师、领队以外的随行人员购买竞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应急处理
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赛项专家组长,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并报告组委会。赛项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可以停赛,应向组委会报告详细情况。
十、成绩评定
(一)评分文件
1.评分标准
竞赛评分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分标准注重考 查参赛选手以下各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竞赛阶段 | 模块 | 考核任务 | 分值 | 占比 | 评分方式 |
技能实操 | 物证检验技 能 | 手印鉴定技术应用 | 30 | 30% | 结果评分 |
印章印文鉴定技术应用 | 30 | 30% | |||
笔迹鉴定技术应用 | 40 | 40% |
参赛选手应体现团队风貌、团队协作与沟通、组织与管理能力和 工作计划能力等,并注意相关文档的准确性与规范性。
比赛过程中发生扰乱赛场秩序,应立即停止比赛,并给予选手取消成绩的处分,同时,责成所在学校按照学生违纪违规处分规定做出处理。
2.评分表
(待定)
(二)裁判组成
赛前建立健全裁判组。裁判组为裁判长负责制,划分裁判小组,设有专职督导人员2-3名,负责比赛过程全程监督,防止营私舞弊。本赛项计划需要裁判10名,其中裁判长1名,评分裁判3名(由第三方行业企业专家、高等院校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教师组成),现场裁判4名,计分裁判2名。
赛项需进行二次加密,加密后参赛选手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赛场。 分别由2 组加密裁判组织实施加密工作,管理加密结果。监督员全程 监督加密过程。
第一组加密裁判,组织参赛选手进行第一次抽签,产生参赛编号, 替换选手参赛证等个人身份信息,填写一次加密记录表连同选手参赛 证等个人身份信息证件,装入一次加密结果密封袋中单独保管。
第二组加密裁判,组织参赛选手进行第二次抽签,确定赛位号, 替换选手参赛编号,填写二次加密记录表连同选手参赛编号,装入二 次加密结果密封袋中单独保管。
(三)裁判评分方法
裁判组负责竞赛评分,由裁判长负责竞赛全过程;裁判员提前报 到,报到后所有裁判的手机全部上交裁判长统一保管,评分结束返回,保证竞赛的公正与公平。竞赛现场有监督员、现场裁判员、技术支持 队伍等组成,分工明确。
(四)成绩产生办法
裁判员执裁过程中,各模块由分组裁判员进行背对背评分,由小 组长负责裁定成绩一致方提交到成绩统计组,统计组再次核对每小题 的得分,并汇总产生每套竞赛文档号的对应成绩。
裁判长正式提交竞赛文档号对应的评分结果并复核无误后,加密 裁判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对加密结果进行逐层解密,形成成绩一览表, 成绩表由裁判长、监督员签字确认。
当出现选手总成绩并列时,本赛项按照项目三、项目一、项目二 顺序进行得分排序。首先以项目一实际得分排序,如果项目一得分相 同,再以项目一得分进行排序,以此类推。
(五)成绩审核方法
为保障成绩评判的准确性,监督组将对赛项总成绩进行复核。如发现成绩错误以书面方式及时告知裁判长,由裁判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
(六) 成绩公布
竞赛成绩复核无误后,经项目裁判长、监督人员审核签字后确定,并在赛场及赛场外张贴纸质成绩进行公布。
十一、奖项设置
本赛项设参赛选手团体奖及参赛队伍排名单项奖,以赛项实际参赛队总数为基础。一等奖占比10%,二等奖占比 20% ,三等奖占比 30% ,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注:13所院校/25支队伍:
团体奖:一等奖2个(1.3)、二等奖3个(2.6)、三等奖4个(3.9)
单项奖:一等奖3个(2.5)、二等奖5个(5)、三等奖8个(7.5)
十二、赛项预案
(一)消防预案
承办院校负责赛场、师生入住酒店的消防环境等检查,做好赛场 和酒店的应急疏散预案,确保竞赛期间师生安全。封闭赛场前,由赛 点领导小组成员带队(含安保组成员)进行一次全面的现场消防检查, 确保消防安全。竞赛期间,任何人发现火情,选手等在现场工作人员 的引导下进行有序疏散,并迅速使用现场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争取 消灭于火灾初级阶段。
(二)医疗预案
承办院校须安排专职医护人员做好比赛期间的医疗保障工作,做 好救护地点、医疗器械、药物,休息床等的准备工作。
十三、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规定的代表队名称。
2.参赛队员在报名获得审核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所在学校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规定补充人员且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队员,允许缺员比赛。
3.参赛队按照竞赛赛程安排凭竞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4.各参赛队统一安排参加比赛前熟悉场地环境的活动。
5.各参赛队要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6.各参赛队根据赛项规程要求做好参赛选手保险办理工作,并积极做好选手的安全教育。
7.各参赛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
(二)指导老师须知
1.各指导老师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指导老师经报名、审核后确定,一经确定不得更换。
2.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和指导老师应带头服从和执行,还应说服选手服从和执行。
3.指导老师应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比赛的技术规则和赛场要求,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4.领队和指导老师应在赛后做好技术总结和工作总结。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遵守比赛规则,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遵守赛场秩序,服从裁判的管理。
2.参赛选手应佩戴参赛证,带齐身份证、注册的学生证。在赛场的着装,应符合职业要求。在赛场的表现,应体现自己良好的职业习惯和职业素养。
3.进入赛场前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赛场相关人员保管,不能带入赛场。未经检验的工具、电子储存器件和其他不允许带入赛场物品,一律不能进入赛场。
4.比赛过程中异队不准互相交谈,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有影响其他选手比赛的行为,不准有旁窥、夹带等作弊行为。
5.参赛选手在比赛的过程中,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文明的操作。通电调试设备时,应经现场裁判许可,在技术人员监护下进行。
6.比赛过程中需要去洗手间,应报告现场裁判,由裁判或赛场工作人员陪同离开赛场。
7.完成比赛任务后,需要在比赛结束前离开赛场,应向现场裁判示意,在赛场记录上填写离场时间并签工位号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到指定区域,离开赛场后不可再次进入。未完成比赛任务,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要终止比赛离开赛场,需经裁判长同意,在赛场记录表的相应栏目填写离场原因、离场时间并签工位号确认后,方可离开;离开后,不能再次进入赛场。
8.裁判长发出停止比赛的指令,选手(包括需要补时的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进入通道,在现场裁判的指挥下离开赛场到达指定的区域等候评分。需要补时的选手在离场后,由现场裁判召唤进场补时。
9.赛场工作人员叫到工位号、在等待评分的选手,应迅速进入赛场,与评分裁判一道完成比赛成绩评定。在评分过程中,选手应配合评分裁判,按要求进行设备的操作;可与裁判沟通,解释设备运行中的问题;不可与裁判争辩、争分,影响评分。
10.遇突发事件,立即报告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按赛场裁判和工作人员的指令行动。
(四)工作人员须知
1.工作人员必须服从赛项组委会统一指挥,佩戴工作人员标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服务赛场、服务选手的工作。
2.工作人员按照分工准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保证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
3.工作人员应在规定的区域内工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竞赛场地。如需进场,需经过裁判长同意,核准证件,有裁判跟随入场。
4.如遇突发事件,须及时向裁判长报告,同时做好疏导工作,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确保竞赛圆满成功。
5.竞赛期间,工作人员不得干涉及个人工作职责之外的事宜,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上述现象或因工作不负责任的情况,造成竞赛程序无法继续进行,由赛项组委会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停止工作,并通知其所在单位做出相应处理。
(五)裁判员须知
1.裁判员执裁前应参加培训,了解比赛任务及其要求、考核的知识与技能,认真学习评分标准,理解评分表各评价内容和标准。不参加培训的裁判员,取消执裁资格。
2.裁判员执裁期间,统一佩戴裁判员标识,举止文明礼貌,接受参赛人员的监督。
3.遵守执裁纪律,履行裁判职责,执行竞赛规则,信守裁判承诺书的各项承诺。服从赛项专家组和裁判长的领导。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始终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4.裁判员有维护赛场秩序、执行赛场纪律的责任,也有保证参赛选手安全的责任。时刻注意参赛选手操作安全的问题,制止违反安全操作的行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出现。
5.裁判员不得有任何影响参赛选手比赛的行为,不得向参赛选手暗示或解答与竞赛有关的问题,不得指导、帮助选手完成比赛任务。
6.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一位参赛选手,不能有亲近与疏远、热情与冷淡差别。
7.赛场中选手出现的所有问题如:违反赛场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提前离开赛场等,都应在赛场记录表上记录,并要求学生签工位号确认。
8.严格执行竞赛项目评分标准,做到公平、公正、真实、准确,杜绝随意打分;对评分表的理解和宽严尺度把握有分歧时,请示裁判长解决。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9.竞赛期间,因裁判人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竞赛程序无法继续进行或评判结果不真实的情况,由赛项组委会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停止裁判资格,并通知其所在单位做出相应处理。
十四、申诉与仲裁
(一)各参赛队对不符合赛项规程规定的设备、工具、材料、计算机软硬件、竞赛执裁、赛场管理及工作人员的不规范行为等,可向赛项仲裁组提出申诉。
(二)申诉主体为参赛队领队。
(三)申诉启动时,参赛队以该队领队签字同意的书面报告的形式递交赛项仲裁组。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四)提出申诉应在赛项比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2小时不予受理。
(五)赛项仲裁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领队向竞赛仲裁工作组提出申诉。竞赛仲裁工作组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六)申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仲裁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收,不能代收;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申诉人离开,视为自行放弃申诉。
(七)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