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有字迹消失不见了?
2022-11-07 13:49:49
2019年3月8日,某司法鉴定机构收到湖州市某人民法院送检的原告高某、许某平、许某福与被告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三案的执行案件,要求进行笔迹鉴定。
鉴定经过
三位申请执行人称,该三个执行案件总标的金额为202000元,三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判决后,被执行人陈某仍未归还该202000款项,三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期间,被执行人陈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216000元的《收据》,声称钱已归还。三申请执行人称愿意以人格作为保证,从未向被执行人陈某出具过该216000元的《收据》,故向法院申请对该《收据》落款处三人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
该中心鉴定人对送检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发现检材《收据》上有异常痕迹,向委托人了解案情后,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与法院沟通委托事项,后法院补充要求对送检的《收据》上的主文内容是否进行过篡改以及篡改前的内容进行鉴定。
司法鉴定成关键
经检验,被执行人陈某提交的标称日期为“2018年4月14日”的《收据》今收人处“许某福”“许某平”“高某”签名字迹分别为许某福、许某平、高某本人书写;被执行人陈某提交的标称日期为“2018年4月14日”的《收据》系擦掉部分内容后添加书写形成,被擦掉的字迹显现为“今收到陈某人民币肆万元整”“收款人”;
本案是文书鉴定中较为典型的案例,涉及近些年出现的新型笔可擦笔。
来源: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