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纠纷你该如何处理

发生医疗纠纷你该如何处理

2020-12-03 01:22:16

TIM图片20180418140914.png

热线咨询电话:4006625126转3

1、和解(协商解决)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和解应注意以下问题:

(1)医患双方的和解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只能就民事责任进行协商,不能规避当事医院、当事医务人员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参加和解的患方必须直接与医院发生利害关系,在法律上享有民事权利,依法承担民事义务,如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本人,或者其监护人、继承人、代理人等。

(3)参加和解的院方必须由院方法定代表人即院长参加和解,其代表医院的行为,应认定合法有效。医院的其他人员如参加和解,要持有盖有医院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其和解行为才合法有效。

2、调解(卫生行政部门等第三方介入)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对调解进行了规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3、诉讼

在诉讼之前,当事人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医学会鉴定,医疗过错鉴定由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进行鉴定并不是医疗纠纷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

在举证责任方面,患者对患方和院方存在医患关系,以及产生了损害后果负有举证责任,院方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医疗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负有举证责任。



1605086776985082000.png

image.png


1605158441320031000.png

image.png




需要帮助?当事人、律师、公安、法院、企业电话咨询

律师、当事人、公安、法院、企业咨询可以电话联系弘小助手 13810097141




扩展阅读:

中国刑警学院刑事科学技术学院与弘德网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弘德网受邀参加2020服贸会,全球服务互惠共享

毒品标准物质正规采购,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上线弘德网



如果您有专业问题,我们可以提供有国家资质的司法鉴定人的电话咨询服务,对您的问题一一解答,


网站导航


弘德网首页


弘德商城


鉴定百科


鉴定比赛


0评论
发表评论请 登录
您是不是忘了说点什么?
您的评论已经提交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