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伤残】保险理赔伤残鉴定怎么做?
保险索赔时,经常会遇到伤残鉴定的问题,下面介绍一下如何进行伤残鉴定:
一、哪些伤需要做伤残鉴定:一般精神上、生理功能上,以及导致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的,都可以做伤残鉴定。例如:外伤引起的精神失常、体表疤痕、骨折后肢体活动度受限及功能不全、神经损伤、器官切除等等。
二、伤残鉴定时机:一般情况在治疗终结后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以交通事故为例,一般的骨折类伤残通常在出院后3个月基本可以做伤残鉴定,如果涉及到肌力、神经、精神、智力、视听等方面的伤残需半年及以上。
三、伤残鉴定机构选择:保险涉及到的人伤的鉴定,如果仅是肢体伤残,找具备法医临床资质的鉴定机构即可,如果涉及到精神方面的伤残,如精神失常、智力下降等情况,还需选择具有法医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四、伤残鉴定的注意事项:
1.委托程序:各地区要求不一,委托主体也有多种,有伤者单方委托,有伤者与保险公司共同委托,有交警委托,有法院委托等。要了解当地委托要求,以及案件进展情况。如已诉讼由法院委托。
2.准备相关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合同(人身险类)、出院小结、诊断证明、CT、MR、X光片、身份证明等材料,如果是交通事故伤残还需责任认定书;
3.鉴定项目:保险理赔时除了委托伤残等级鉴定外,还应当根据情况委托后续治疗费、三期(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参与度等项目;
4.伤残鉴定专家咨询的重要性:一般保险理赔伤残鉴定时,需要先了解保险合同约定的鉴定标准,这点非常重要,先咨询专家了解保险合同鉴定标准内容提前评估,对于后续赔付起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当鉴定报告出具后,对于伤残评定有异议的,也应当尽快咨询专家,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伤残等级类委托鉴定所需材料告知书:
1、委托鉴定移送函;
2、鉴定申请书;
3、起诉状;
4、协商社会专业机构笔录;
5、被鉴定人就诊医疗机构的全套完整相关病历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加盖医疗机构公章、骑缝章,注明复制时间及数量。
6、被鉴定人就诊期间进行的影像学或病理学检查。提供其因该病就诊的所有影像学片或病理切片,请法庭质证影像学片或病理切片的数量、片号、日期等。
7、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依据相关规定,伤残鉴定涉及到法医临床鉴定项目,同时也涉及法医精神病鉴定、细分的视觉功能、听觉功能、性功能等鉴定项目,因此,请委托人在选择鉴定机构是注意选择具备上述资质的机构为宜,如有此类需求,请在弘德网检验鉴定频道搜索或联系弘德网客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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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当事人任何一方,希望法院或仲裁机构采信或者是不采信原鉴定意见,均可以申请专家辅助人提供书面意见或者是申请出庭对原鉴定意见质证,阐述对原鉴定意见的意见和建议。
如果是初次聘请,建议要求平台推荐,平台根据自己对鉴定机构,鉴定人的了解,也可以给出推荐人选和方案,最后的定夺,还是当事人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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