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名记一等功!应急救援职业技能大赛即将举办
近日,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通知就竞赛相关事宜做了明确。
竞赛内容
参赛条件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消防员,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救援组织成员,在消防控制室从事消防设施操作的值班在岗人员,且年满18周岁(2003年1月1日前出生)、未达法定退休年龄(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中国公民。参赛选手应政治表现良好、爱岗敬业、无不良记录,同时满足所参加项目技术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
(一)选拔赛。由各省级应急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团委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消防救援总队具体承办。竞赛形式由各地自行确定,于2021年10月15日前完成。灭火战斗员、应急救援员、搜救大训导员、消防装备维护员、消防通信员5个竞赛项目各选拔2名队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和其他队伍人员各1名),消防设施操作员竞赛项目选拔1名队员,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加决赛。
(二)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实施,决出最终名次后举行颁奖典礼。决赛在江苏省南京市举行,具体时间、竞赛场馆由大赛组委会另行通知,所需器材、赛标、吉祥物等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组织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决赛期间,同步组织行业队伍建设成果汇报、专业装备器材展示、消防技术交流互动、绝技展演、人才招聘等活动。
各竞赛项目的前3名由大赛组委会分别颁发金牌、银牌和铜牌,其中金牌选手授予大赛荣誉金头盔;第4至15名颁发优胜奖;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符合条件的另给予以下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