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盖印形成时间如何鉴定?
印章的盖印形成时间鉴定是确定文件真实性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确定案件事实的一个重要依据。在经济犯罪案件、民事案件以及经济纠纷案件中,一般是进行印章真伪的检验,但由于越来越多案件涉及到文件印章真实、文件不一定真实,所以也需要对相关盖印形成时间进行检验。
盖印时间特征是指能够反映印章历时性变化情况的特征。由于印章在不同时间的保存状况、使用方法、盖印条件、印面附着物、文字符号、图案磨损、印面直径大小、边框与文字印面高度甚至更换印泥种类、更换旧章、印章印文字体字形变更、某时段人为刻制的暗记、印油的添加等方面的原因,导致印章的印文特征不断地发生局部的变化甚至本指定的变化,使同一枚印章不同时间盖印时的特征各不相同,因此,盖印特征既能反映出同一枚印章固有的独特结构特点,也能够反映出印章与时间相关的变化情况。这些与时间相关的变化就构成了印文的时间特征。盖印时间鉴定正是通过检验连续性印文的印面特征、印泥种类、使用方法与检材印文的异同来判断的。
印面结构特点有的稳定性差,有的稳定性强,但由于稳定是相对的,变化是绝对的,因而这些不同稳定性的变化与其发生变化的时间之间产生了相关性,从而形成了盖印的短期特征、中期特征和长期特征。
盖印的短期特征是指能够反映连续几次盖印情况的特征,它只能反映出印章某几次的连续盖印的时间情况。例如,一些附着力较弱的异物在印面留存的时间很短,偶然附着,因此这类附着物以或浓或淡的印油(泥)点、线或团块的直观形象反映在数枚盖印中,形成盖印短期特征。又例如同一人连续性盖印,由于盖印的力度、角度、垫衬物状况条件等,使印文的文字和线条的断缺位置、形态,印油(泥)浓淡分布状况、印文边框和文字笔画部位、五角星尖端变钝等基本相同。这些同一人连续盖印形成的印文集中在一起,都反映相同人的上述特征,即构成了印文的短期特征。
盖印的中期特征是指能够反映一段时间内印面特点的特征。中期特征一般可以保存数周至数月。例如,一些附着力较强的异物能够较长期间存留于印面的特定部位,在其留存期间,所形成的盖印在相同部位均可发现这些附着物的反映形象。又如,印文直径的大小符合过去某一时间段内的平均值。
盖印长期特征是指能够反映印章某一较长时期内具有印面结构特点的特征。印面结构本身的局部改变或本质性改变,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特定性,因而可以在一段较长时间内稳定地反映于印文中。如印文磨损特征、印章材质老化造成的缺损、使用过程中人为制作的暗记、更换不同颜色不同种类的印油(泥)、原子印章的印油用完后加注不合规范的印油从而导致印面微孔堵塞等情况。这些特征稳定性强,一旦形成则不易改变。
根据以上特征,委托方再提供一定数量的样本,就可以进行盖印形成时间的鉴定。但样本必须满足如下要求:(1)在时间上具有一定的连续性,能够反映出印章的历时性变化情况;(2)样本涵盖的时间起止点一般应当跨越落款标称时间及存疑的时间点;(3)样本的数量应尽可能的多,才能反映出印面特征与时间相关的稳定性。样本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是盖印形成时间鉴定成败的关键和前提条件,没有数量足够多的、时间连续的样本,就不具备盖印形成时间检验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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