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续?一次为您解答清楚
经常有人在后台私信我们
遇到交通事故或者
需要做什么司法鉴定?
怎么做?
司法鉴定涉及的专业种类繁
尤其我们普通人遇到突发事件的时候
真的会感觉到非常的无助
不知道该怎么办?
该在何处咨询?
又应该做哪些司法鉴定?
没关系
今天一次性给大家讲清楚。
什么是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意见是法定证据的一种。
申请鉴定的常规流程
司法鉴定所需材料
司法鉴定需要的材料为:委托书、身份证、鉴定所需的样本和检材等。
司法鉴定包括哪些
司法鉴定涉及的专业种类繁多,凡是诉讼中涉及相关专门性问题的鉴定,均属司法鉴定的范围。司法鉴定可分为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鉴定、机动车鉴定、环境损害鉴定及其他司法鉴定等。
01
法医类鉴定
分为法医病理鉴定(例如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时间推断等)、法医临床鉴定(例如人体残疾等级鉴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等)、法医精神病鉴定(例如民事类行为能力鉴定、精神损伤类鉴定等)、法医物证鉴定(例如亲缘关系鉴定、个体识别等)及法医毒物鉴定(例如挥发性毒物鉴定、天然药毒物鉴定等)。
02
物证类鉴定
分为文书鉴定(例如笔迹鉴定、印章印文鉴定等)、痕迹鉴定(例如手印鉴定、足迹鉴定等)及微量鉴定(例如食品类鉴定、化工产品类鉴定等)。
03
声像资料鉴定
分为录音鉴定(例如录音真实性鉴定、录音同一性鉴定等)、图像鉴定(例如图像内容分析、图像作品相似性鉴定等)及电子数据鉴定(例如电子数据存在性鉴定、电子数据功能性鉴定等)。
04
机动车鉴定
分为机动车技术性能鉴定,车体痕迹鉴定,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机动车行驶速度鉴定,机动车事故成因等鉴定。
05
环境损害鉴定
分为污染物性质鉴定、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空气污染环境损害鉴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近海海洋与海岸带环境损害鉴定、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及其他环境损害鉴定。
06
其他司法鉴定
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鉴定、价格鉴定、知识产权鉴定、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建设工程设计鉴定及会计审计等。
司法鉴定常见问题
Q:
当事人能自行委托鉴定吗?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对于一方当事人就专门性问题自行委托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出具的意见,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或者理由足以反驳并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由该规定可知,当事人可就专门性问题自行委托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出具的意见,当事人自行委托机构出具的意见属于单方提交的证据。
Q:
如何判断鉴定人是否具有相应资质?
可通过“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信息平台”或“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进行查询。“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平台”可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入。
Q:
鉴定期限一般多长时间?
《委托鉴定审查规定》第13条规定,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应当根据鉴定事项的难易程度、鉴定材料准备情况,确定合理的鉴定期限,一般案件鉴定时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超过60个工作日。鉴定机构、鉴定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鉴定期限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长鉴定期限。
Q:
鉴定费用谁来付,付给谁?
鉴定费用是由申请人预交给鉴定机构的,无需支付给人民法院。费用数额以鉴定机构通知为准。鉴定费用必须依通知按时缴纳,否则可能导致鉴定程序无法启动,不利后果由申请人承担。